提醒:点这里加小编微信(领取免费资料、获取最新资讯、解决考教师一切疑问!)
根据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652号)和省委组织部、省人事厅、省编办、省财政厅《关于事业单 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》(豫人〔2007〕55号)及市委组织部、市人事局印发的《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(试行)》(驻组发 〔2006〕2号),结合用人单位实际,经县政府同意,县人社局、教体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。
一、教师招聘计划
计划招聘教师114名。其中,正阳高中3名,正阳一高6名,正阳二高10名,育才外国语学校高中部3名,乡镇小学88名,大春文武学校小学部4名。各具体岗位名额及资格条件详见《2014年正阳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》(附件1)。
二、教师招聘的资格条件
(一)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:
1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2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、法律、法规;
3、具有良好的品行;
4、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,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要求;
5、身体健康,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;
6、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;
7、符合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。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:
1、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;
2、曾被开除公职的;
3、受党纪、政纪处分,处分期未满的;
4、因违法、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;
5、在全日制院校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生,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;
6、曾在正阳县公开招聘中违反招聘规定情形的;
7、已被正阳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(含特岗教师)的;
8、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。
提醒:点这里加小编微信(领取免费资料、获取最新资讯、解决考教师一切疑问!)